2015-2016学年,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积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2016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陕教育厅办〔2016〕5号)文件要求,以深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扎实有序地开展党务、院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概述
本年度,我院信息公开工作以体制机制完善为中心,以招生、财务信息公开为重点,不断优化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稳步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信息公开原则,明确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内容、途径和要求、公开的工作机制及监督和保障等,将信息公开与学院的教育教学、党政管理等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同跟进,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深化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单位具体实施,纪委监察部门和群众组织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学院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组织领导等,并要求全院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业务范围内信息公开的相关事项,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二)优化信息公开渠道
学院采取多种方式将传统媒介和新型媒介有效融合,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便于广大师生员工知情、参与和监督。
一是会议公开。事关学院改革发展、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重大事项通过教代会向广大师生公开,各类工作会议通报学院有关重大事项,真正做到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开。
二是宣传媒体公开。学院继续通过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校园广播、微博、院报等形式及时发布有关内容和信息;运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实时发布资讯,进一步加大新闻媒体信息公开力度;学院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公开一般性、临时性事项。
三是材料形式公开。主要通过党政文件、会议纪要、院情通报、工作安排等公开学院的重要事项,以通知书、专栏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开。
四是设立书记院长信箱和师生意见箱。在学院网站首页设立书记院长信箱,方便师生与院领导沟通交流;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公布接待电话,为师生员工提供院务信息,方便他们了解学院政策和发展动态。
(三)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学院坚持将广大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将公开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四个方面。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师生员工意愿和社会公众要求,根据《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校务信息公开目录》,将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部门等具体化、细则化,并明确规定,对已经列入院务信息公开目录的事项,由各职能部门和下属系部按规定予以公开;对尚未列入院务信息公开目录、按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相关单位提出公开方案,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2016学年,我院主动公开信息1300多条,其中,学院网站主页和学院二级单位主页共公开信息400多条,高校之窗公开296条,通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专题院长办公会、院务会、院报主动公开信息180多条,通过党、政文件主动公开信息150多条,通过宣传栏、通知栏公布信息100多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00条,教育厅网站发布学院信息65条。另外,发行了8期院报,更换学院宣传橱窗100余次。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内容包括办学规模、院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院机构设置、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院章程及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术委员会会议决定,2015—2016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育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校区工程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成效、统计数据等。主要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学院电子公文平台、微信、微博、文件纪要、师生大会及相关部门二级网站发布。
(二)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内容主要包括2016年学院招生章程和分科类招生计划,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拟录取名单,成人教育招生简章,录取通知书投递情况和进度查询,新生入学相关事项等事项。主要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及招生就业处二级网站、教育博览会、主流媒体、宣传栏等发布。同时,学院印制了招生宣传册近2万份,印发了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明确了学院各招生专业层次、范围、学制、培养方向、主干课程,以及各专业层次的收费标准。在招生覆盖地区进行了集中发放宣传,并在录取通知书内发放新生入学报到须知,向社会公布了除学费外其他事项收费标准。
(三)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我院积极推进财务信息进一步公开,公开的财务信息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负债、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通过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公布;通过计划财务处网站发布。学院已分别将2015年度的部门决算和2016年度的部门预算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收费情况作为备受关注的信息,是我院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学院通过在财务办公室挂牌公示、在学院网站发布信息等方式公开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详细列明了各专业学生学费、各地点住宿费等财政应收费,证件工本费、网络通讯费等服务性收费和教材费、军训费等其他代收费的收费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同时公布了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查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全方位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监督。
(四)干部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我院人事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人才招聘、选拔、职称评审、岗位设置和聘任、考核评优等方面均严格遵照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切实维护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具体情况如下:
(1)人才选拔、人员招聘公开。在招聘工作方面,根据我院每年的聘计划和安排,本学年度通过市人社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我院的用人需求、招聘条件、选聘情况等供社会公众查询,同时第一时间公开考核录用结果,确保招聘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有异议的应聘者提供畅通渠道。及时公开、公布相关政策,并对评审选拔结果进行公示,确保招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2)职称评审公开。随着我院高素质教师队伍不断壮大,职能评审工作已成为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我院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的信息化、透明化、公开化建设。从申报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做到全程公开、程序透明,评审过程严格按照政策操作,最终评审结果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全程接受监督。
(3)考核评优公开。对省、市、校级各类考核评优政策条件进行公布、公开,并将最后的评优结果进行公示。本学年度,学院印发了《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并严格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4)教师数量及结构公开。在教师信息公开方面,学院将可以公开的数量、结构、职称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适时公开、公布学院专任教师数量及结构,使外界人员更好了解我院师资队伍整体情况。
(五)教学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我院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为:各专业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的有关制度;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教学管理重大决策、重要改革方案及执行情况;教学研究成果的申报、评选、报送情况;涉及学生利益的重要事项。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各项教学、教改信息。学院制定并公布了转专业管理办法、转学管理办法、教室管理办法、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使教学和学生服务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六)科研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我院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为:科研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申报、立项、评审、科研成果奖励等信息。制定并印发了《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业绩成果奖励实施办法》,总结全年学院科研工作取得的成绩、年度省市区级纵向课题、年度重点横向课题、科研基地等数量和情况、专利申请及授权、科研奖励、年度学术著作立项资助情况等。
(七)对外合作办学方面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了我院与比利时安特卫普省和特恩豪市托马斯·摩尔大学学院的友好交流与合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2016学年度学院收到并答复市信访局信件2件。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四、学院师生及社会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院公开的各类信息较好的满足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基本赢得了师生的认可,社会反响较好。
五、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尚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的要求,我院已将“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常态化,接下来我院将会继续细化信息公开的子栏目,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我院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提高、公开渠道有待拓展、监督保障机制有待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学院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深入推进招生、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提高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意识
提高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业务工作能力,保障社会和师生们获取信息渠道的畅通,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
(三)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制
不定期组织自查、抽查和督查,做好意见反馈和整改工作;逐步理顺各部门在信息公开中的职责,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和科学评价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