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上级《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
月4日
至
4月
6日
放假调休,共3天,
4月
7日
(星期二)上班上课。
二、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日期间值班和安全稳定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学生处、后勤部门要安排好放假期间学生的生活,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保卫部门要加强节日假期的值班巡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院领导和各系(部)、各部门负责人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院长办公室
2015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