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
各部门、各系(部):
按照国家有关节假日放假安排,学院2017年清明节放假三天即4月2(周日)、3(周一)、4日(周二),4月4日学生正常上晚自习,4月5日正常上课上班。4月1日按照周一课表上课,教职工正常上班。相关部门、系(部)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假日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同时,要加强值班,落实好放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