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按照国家有关节假日放假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18年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学生于 2018 年1月20-21日全部离校,1月22日至1月31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放假时间从 2月1日起至 3月2日,3月3-4日返校报到,3月5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从1月29日起假,3月3日正式上班。
二、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系(部)于 2018年1月28日前完成阅卷、评卷登分和报送等工作,落实好下一学期教学工作任务。
2.学生工作处(团委)要制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要求全体学生在寒假期间,在家庭驻地就近开展不少于一周的社会实践活动。各系配合做好落实工作,并组织、指导好学生社会实践,明确活动考核要求。
3.各示范校建设项目组要加快项目建设工作进度,利用寒假查漏补缺,完善相关资料。示范办要会同督查考核办加强督促和检查,推动各阶段任务往前赶,力争示范校各项建设工作在2018年4月全部完成,为顺利迎接教育厅示范校建设全面验收做好准备。
4.教务科研处协调各系(部)落实好下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做好下学期开学前期准备工作。
5.人事处安排落实好寒假期间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相关工作。
6.计划财务处按上级要求做好财务预决算工作;做好寒假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的经费保障;做好下学期实习学生学费收缴的准备工作。
7.招生就业处要做好2018年学院招生宣传、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联盟单独考试招生等工作。
8.后勤处要抓好水、电和其他设施、设备等维修维护工作,做好食堂假期准备工作,确保下学期开学正常运行;落实好放假期间校园保洁工作。
9.保卫处牵头,在放假前对各单位专门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重点的假期安全检查,确保学院在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
10.后勤处要加快完成体育馆工程收尾工作,加快学院体育场北看台、学院北大门和垃圾站的建设。
11.党政办在 1 月20 日前安排好假期期间值班工作。
3月3日,学院将对上述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欠账大,影响开学正常工作的,给予严肃问责。请各部门、各系(部)按照上述安排,抓紧工作落实,确保假期期间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党政办公室
2018 年 1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