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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的通知
2020-02-01 17:27  

 

 

 

 

 

 

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机构、附属医院:

按照陕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将采取电话抽查、网络巡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高校进行督查。

为了做好工作对接,现将本院相关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本院自查

为了扎实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学院实行自查制度。在自查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资料,形成自查报告,按时向省教育工委、教育厅报告自查情况。

二、自查内容及分工

(一)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组建、运行情况。(责任部门:党政办;责任人:晏继红)

(二)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制度建设以及工作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党政办;责任人:晏继红)

(三)对教职工和学生动态摸排及上门入户调查情况,包括建立微信群、QQ群实施网格化管理情况。(牵头部门:党政办;责任部门: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机构、附属医院;责任人:各部门、直属机构负责人,二级学院、附属医院党政负责人)

(四)学院校医室、食堂、餐厅、校舍、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卫生防疫情况。(责任部门:后勤处、医学类实训中心;责任人:陶俊安、安焕平)

(五)校园值班情况、门禁管理、登记、体温检查情况。(责任部门:保卫处;责任人:周海新)

(六)学校医学观察隔离室场所的设立、使用情况。(责任部门:学生处、农林生物学院;责任人:姚志宏、王斌)

(七)学校医疗物资的储备情况。(责任部门:后勤处;责任人:陶俊安)

(八)学校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活动落实情况。(责任部门:继续教育学院;责任人:张仕锋)

(九)学校“停课不停学”的工作安排及实施情况。(责任部门:教务科研处;责任人:张建标)

三、注意事项

(一)注意工作方法:各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杜绝出现人群聚集、交叉感染的情况。

(二)按时提交材料:

1.由陶俊安负责,直接收集相关资料,在22日前,将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含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分类防控措施、疫情处置办法、防控物资保障等内容),报给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箱sxjyyqfk@126.com,联系人:夏胡阳子,电话:029-88668891

2.由晏继红负责,督促上述9项工作的责任人,必须于25日前分别将9个方面的工作情况简述、相关的工作制度、计划、预案等资料交给防控办;27日前,由党政办负责将9项督查事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给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邮箱sxdds@126.com,联系人:田枫,电话:15029926776

3. 由晏继红牵头,陶俊安、冯晓敏负责,根据督查要求,将所有材料整理、归档。

(三)强化防控措施: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与保卫处、后勤处值班人员不定时到门卫、公寓、餐厅、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巡查,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如果本院教职工确需进入,必须进行体温测试并如实登记。

(四)严禁敷衍作假:对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弄虚作假的行为,学院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代章)

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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