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安排,2020年清明节学院放假三天,即:4月4日、5日、6日(周六、周日、周一),已经返校上班的党政管理干部及部分服务保障人员正常休假,教科处对4月6日在线教学作出调课安排。4月7日(周二)开始,学院领导、党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服务保障人员继续返校上班,学生在线教学正常进行。相关部门、教学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指导师生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安排假日生活。同时,要加强值班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