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安排,2020年劳动节学院放假五天,即:5月1日(星期五)、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5月4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二),师生正常休假。4月26日(星期日),已返校上班的党政管理干部及部分服务保障人员正常上班,学生执行周五教学计划;5月9日(星期六),按要求上班的教职工正常上班,教学工作按周一教学计划进行。
相关部门、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指导师生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安排假日生活,并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强值班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